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黄石市检察院 > 检察文化

人民监督员谈履职丨勤用“五字诀”促监督 讲好“阳光司法”故事

【字号:    】        时间:2023-09-04      

-人民监督员谈履职体会-
勤用“五字诀”促监督

讲好“阳光司法”故事



文/ 

陈 明

 

 

2020年,有幸当选为黄石市人民监督员,在拿到聘书的那一刻,我内心感到无比激动与自豪,这不仅代表个人的荣誉也承载着人民的信任,更是是一份沉甸甸的履职责任。作为层层筛选出的人民监督员,有幸全程参与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活动,见证了我国法律制度赋予公民代表参与司法监督的全过程,这是我国公正司法、阳光司法、温度司法的有益探索与实践。近两年,我先后参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监督活动30余次。

 

在“学”字上长知识

提高司法监督运用水平




经专业培训学习,我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尤其在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方面,积极向老前辈、老专家学习,虚心请教司法监督的相关知识;在参与检察机关监督活动中,向检察人员请教法律专业知识;从《人民监督》杂志中,学习典型案例,吸取监督经验;从《检察日报》中,了解全国检察机关新举措新动向,全面提升个人综合视野。通过全方位学习,我逐渐熟悉掌握了人民监督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要领、开拓了监督视野,也提升了履职能力。

 

在“思”字上谋新法

提高司法监督实践效果




近年来,我在参与检察机关活动中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如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渠道、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经过全面的思考提出了加强人民监督员定期培训,健全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反馈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动态管理机制等对策和建议,助司法、检察机关在外部监督上不断提升质效。与检察机关联合撰写《浅谈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的提升与完善》文章在法治湖北建设核心期刊上刊登发表,并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理论文章和调研成果三等奖。


在“践”字上展作为

提高司法监督成果转化




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要做到开口能讲,提笔能写,监督有方,建议有效。参加检察机关的案件听证活动时,我全面熟悉案件基本情况,了解法律的有关条款和规定,观察案件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整体表现,始终保持“公道之心”,有理有据有温度地表达监督意见,理性务实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参与监督检察机关案件活动中,力求用全面准确的表达,引导教育案件当事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让每次案件听证活动达到“以案释法”的最优效果。


在“悟”字上勤思考

提高司法监督履职能力




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不是简单的参加检察机关活动,而是以尽心尽责的态度,帮助检察机关在整个活动过程和各环节中,找出瑕疵和不足,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在履职中我发现,人民监督员没有用于个人履职专用的记录本。下陆区检察院迅速采纳了我的意见,在全市率先制作《黄石市听证员履职纪实手册》,履职手册上载明了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听证要点记录、个人年度履职情况、个人总结自评、检察机关考评栏等内容。我将一些好的做法和建议在条目栏中列明清楚,以便在下次的监督活动中向检察机关反馈有关建议,达到人民监督双促进双提升的最好效果。

 

在“行”字上做表率

提高司法监督良好形象




人民监督员要学会以被监督者的视角监督,就要主动融入检察工作中。我将自己对检察机关的感受转化为“阳光司法”故事,用一个个典型案例来宣传教育身边人,让更多人通过我来感受公平正义。如在参加检察机关警示教育进社区“拒绝酒驾交通安全”宣讲活动时,我将自己参与检察活动时所看所感讲述给群众,用检察官为民服务的小故事打动群众,搭起一座“检民连心桥”,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和了解检察机关“阳光司法、公正司法、温度司法”的真实案例和创新举措,也让群众看到人民监督员主动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湖北省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