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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用“四化”守护花开,推进市域治理

【字号:    】        时间:2022-05-20      

  本网讯(通讯员 刘家云 李佳)近年来,大冶市检察院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于未检工作各个环节,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用“四化”精心守护花开,为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该院先后被评为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湖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多起案件被评为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精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十大优秀案件”。 

  完善机制,“高效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该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配备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各1名、检察辅助人员2名及司法社工4名,提升了未检办案组的团队力量。从2020年开始,将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统一由未检办案组办理,既提高了办案质效,又保证了办案与预防、维权工作的连贯性和针对性。如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曹某涉嫌盗窃案时,发现曹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其他羁押人员殴打致面部有明显外伤,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看守所对在押人员依法依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破解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问题,确保从快从严批捕、起诉。2020年以来,对50余起此类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多方联动,“网络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内,与控申、民行等部门加强联动,建立线索移送、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衔接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2019年以来,未检办案组向控申部门转交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线索8人,发放救助金额14万元。对外,不定期与法院、公安、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司法联动,组织开展打击校园暴力犯罪专项行动,守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开展“黄赌毒”大清查、大整治活动,对全市KTV等娱乐场所和旅馆业进行专项检查,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深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主动联系教育、妇联、团市委等14部门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净化校园环境。 

  拓宽途径,“常态化”帮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护制度,以“一次性询问”为原则,通过讲故事、做游戏等方式引导未成年被害人主动、直观描述案发经过,配合公安机关一次性完成调查取证,减少“二次伤害”。坚持“优先、从快”原则,对不能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多元救助。如办理一起未成年智障女孩被案,及时与妇联、民政部门协调,将其安排进儿童福利院生活并接受康复治疗。同时,协助民政部门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该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优秀案例。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注重借助社会力量,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心理问题被害人进行全程疏导。如针对强奸案未成年被害人王某创伤后出现的应激障碍情形,邀请专业心理医生评估心理状况,帮助打开心结。 

  创新式,多元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针对某彩票代销店在城区某中学门口公开宣传、销售彩票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发挥监管职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由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仅今年以来就深入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等“法治进校园”活动11场次,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有犯罪行为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通过发送“告诫书”“致家长书”及组织案件承办人、司法社工、法定代理人对其联合帮教等方式,促其真诚悔改,守法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