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高琦 彭一枚)6月1日,铁山区检察院向一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和居住地社区分别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让关爱和监管归位,让缺席的爱“回家”。
(向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该院未检干警在走访时发现,辖区有一名未成年少女长期在外流浪,有过偷窃行为。经调查,小潘(化名)父母在其一岁时离婚,其由父亲抚养。小潘的父亲是一名外来务工农民,小潘和父亲在城镇租房居住。由于父亲长期长白班无暇照顾女儿,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小潘从小学五年级就辍学,现在到了应该上初二的年龄,仍未接受教育。
为督促小潘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铁山检察院召开公开宣告送达会。检察官首先向小潘父亲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告知家长“养娃”已经从家事变成国事,分析其存在的监护问题,并依法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提出重点监护举措:一是要求其调整工作、生活重心,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增强孩子的归属感和自信心。二是加强监护看管,教育方式要以亲情式沟通、鼓励式教育为主。三是帮助小潘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避免走上歧途;四是密切关注其交友情况,防止其与不良社会人员交往。
(向社区发出“督促家庭教育指导令”)
同时,向其居住的社区发出“督促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社区向小潘的家庭实施社会观护、教育帮扶,向小潘父亲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督促其保障小潘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促进其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到场的人民监督员对监护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并就教育未成年人传授了自己的“带娃”经验,表示其身为律师,可以随时对其提供法律援助,对检察机关针对性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做法表示赞许。
“我以前工作忙,对孩子疏于监护,以后一定注意改进。感谢检察机关的督促,也希望检察机关和社会能够多帮助、指导。”小潘父亲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