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柯美中)“大师”自称慈悲为怀,发现村民家中有邪祟,决定“出手相助”,但需要村民拿出现金包裹做法,七天后才可取出。然而,到约定时间后村民却发现现金早已不翼而飞……近日,由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件在阳新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房某友、孙某中、周某萍以迷信做法为幌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秘密窃取他人财物2.21万元,数额较大,被阳新县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一年一个月、一年和十个月并处罚金。
经查,2022年6月10日, 房某友、孙某中网购僧侣服,假冒和尚和尼姑,来到阳新县枫林镇一处偏远乡村。谎称村民老陈家中有“邪祟”,将给其家庭带来祸事,需要“做法”消灾。老陈因年事已高,心急之下信以为真。随后,房某友、孙某中让老陈拿出人民币8000元,用衣服、黄裱纸包裹后用来“做法”,并称七日后打开包裹即可消灾,却不料,二人在“做法”过程中趁机将8000元盗走。七天后,老陈打开包裹发觉自己被骗,当即选择报警。
在此期间,本案被告人孙某中于当月16日来到江西省瑞昌市某偏远乡村,以同样的方式盗走被害人刘某4500元现金。被告人房某友也故技重施,于2022年7月2日,伙同另一被告人周某萍来到阳新县枫林镇另一处偏远乡村,盗取被害人柯某9600元。
案件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三人刑事责任。阳新县法院采纳该院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助力堵塞监管漏洞,针对辖区内假冒僧侣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等现象,该院从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巡查执法等方面,向阳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并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各乡镇、偏远山村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检察官提醒:广大老年群众要提高辨别是非能力,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理性观念,切勿轻信“大师”“神医”能“消灾”等迷信之说,切记封建迷信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