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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山的垃圾,谁来处理?

【字号:    】        时间:2023-11-22      

  本网讯(通讯员 王亦凡 胡少俊)“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以检察履职,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携手共促辖区生态文明建设,还民绿水蓝天净土。”11月8日,由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在下陆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某街道办事处未对某高校后山违规堆放垃圾进行有效监管的行政行为违法。
  下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红斌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诉讼,下陆区法院院长王世贵担任审判长。下陆区四个街道办事处、部分区直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旁听。

 

  2022年上半年,下陆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辖区某高校后山登山道沿线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堆放,污染环境。遂于同年9月8日向某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消除对公益的侵害。10月30日,某街道办事处于对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回复,称该单位已经整改完毕。

  但是,检察官在实地调查时发现,此处仍有大量没有清理的垃圾,甚至还有在此处倾倒垃圾的行为。为督促其依法有效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7月11日,下陆区检察院依法向下陆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涉地临近磁湖,污染物的渗滤液,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都将造成污染,对磁湖的水生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也影响城市形象。”案件起诉后,为尽快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刘红斌联合王世贵多次现场查看,跟进整改进度,多次与某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督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改,还民以蓝天、净土。
  该项工作于10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毕。鉴于行政机关已于庭审前全面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下陆区检察院依法变更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某街道办事处未对某高校后山登山道沿线等地违规堆放垃圾进行全面有效监管的行政行为违法。  

 

  庭审过程中,刘红斌宣读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并就行政机关是否为适格主体、被告收到检察建议后是否依法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以及起诉后庭审前已经全面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进行全面举证,被告对上述证据表示认可。法庭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