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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杂志|徐定伟:真严管让涉案企业真合规

【字号:    】        时间:2022-09-09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定伟。(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我承诺:保持客观公正专业立场,严格遵守监管人权利义务,认真履行监管人职责。督促企业全面有效合规整改……”


今年3月,在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的组织下,某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第三方监管人对监管工作作出表态承诺,并签订了《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须知》和《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承诺书》。两名黄石市人大代表受邀全程参与见证,确保第三方监管人选任和监管工作公开透明。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民营企业的不容易。国有企业出了问题,一般是主要领导人的任免变化,企业不至于倒闭,但民营企业的老板一旦被抓,对企业来说就是灭顶之灾。”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定伟对《方圆》记者说,“对于涉企犯罪案件,我们既要严管,也要厚爱,从企业的未来发展和社会贡献度出发,引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开展监管考察,促进企业‘真合规、真整改’,重新走上依法合规经营的道路。”


黄石是湖北检察机关首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西塞山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将企业合规向前延伸,通过在侦查阶段启动合规监管,确保移送审查起诉后尽快对案件处理作出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企业重整再出发赢得了时间。


经过不懈努力,西塞山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受到了黄石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办理的某医药公司案被写入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对此,徐定伟表示,西塞山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实际、能动履职,为优化黄石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量身“定制”合规模式

 

《方圆》:据了解,西塞山区检察院因案施策,量身“定制”了两种企业合规办案模式。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徐定伟:针对不同类型的涉企犯罪案件,我们分别采取检察建议模式和监管考察模式。对于 “涉企的轻微犯罪案件”,我们一般采取检察建议模式。这就好比去门诊看病,企业根据我们发出的检察建议即“药方”自己回家吃药就行。


针对这类案件,我们打破了常规办案流程,将合规检察建议前置在不起诉决定前,并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从宽从轻处理的重要依据,发挥刑事处罚激励约束作用,提升合规检察建议刚性。


对于犯罪情节相对较重的案件,我们主张“住院治疗”,即采取监管考察模式,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进行全程监管。为了解决在审查起诉阶段,企业因监管时间过长,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问题,我们主动探索,将企业合规工作前置至公安机关侦查环节,这样既有利于企业尽快开展合规建设,也有利于缩短办案时限,提升办案质效。


除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我们还提出了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依法慎用“查扣冻”等财产强制措施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此过程中,我们还探索制定了提前介入阶段的相关法律文书样本,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办理涉企犯罪案件联络配合机制。


《方圆》: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机制是如何运行的?


徐定伟:一方面,公安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详细告知企业合规的相关政策和权利义务;在企业提出合规申请后,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企业的行业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刑事处罚后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开展社会调查,检察机关进行前置分析研判,经审查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的,在侦查环节启动合规监管考察。


《方圆》:在监管考察案件方面,西塞山区检察院是怎么开展工作的?


徐定伟: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督促企业制定有效合规整改计划。二是依托第三方监管人名录库,根据涉案罪名特点,精准选择相关领域专家作为中立、专业的第三方合规监管人,对企业合规整改进行全方位监督。三是采用公开选任合规监管人,签订第三方监管承诺书,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适时参与监督等方式公开履职,确保合规整改计划有效落实。


这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办理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规案件时,我院以税务合规为龙头,兼顾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合规,增强了合规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湖北省人大代表、阳新县国胜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副总余香平在参与监督时表示:“通过合规监管考察,西塞山区检察院帮助涉案企业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对经评估验收合格的涉企案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真正落实了严管厚爱的要求。办理的企业合规案件取得了让企业‘活下来、发展好’的显著成效,实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检察实践。”


《方圆》:西塞山区检察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避免纸面合规和形式合规的?


徐定伟: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中的主导作用。检察官坚持每月按照合规计划审查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听取第三方监管人工作情况报告,不定时走访企业,了解合规整改进度及效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发挥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作用。根据工作需要,提请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第三方监管人履职情况进行飞行监管,督促监管人公正规范履职,确保合规整改不留死角。


三是严格评估验收标准。对企业监管考察是否合格,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行政主管单位等成立验收评估小组,对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组织公开听证,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坚决防止纸面合规和形式合规。

 

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心病”

 

《方圆》:在巩固深化合规整改效果方面,西塞山区检察院是怎么做的?


徐定伟:涉案企业合规监管考察结束后,我们会主动邀请行政主管单位派员参与合规整改验收,提出专业评估意见。对于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合规案件,注重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及时向行政主管单位制发检察意见,建议结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加强日常监管,推动企业深化合规整改落实,帮助企业持续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的无缝衔接。


比如,我院在办理某涉税合规案件作出不起诉后,及时向税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被税务部门采纳,检察意见实施后有效地推动了行业治理。


《方圆》: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西塞山区检察院遇到过什么样的困难,可否举例说明?


徐定伟:今年3月,黄石市某医药公司因在山东省临沭县涉嫌犯罪,被移送至临沭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医药公司主动向当地检察机关提交企业合规申请书,可由于办案机关与涉案企业相隔800多公里,加之受到疫情影响,合规监管考察难以有效开展,案件办理受阻。


了解情况后,我院检察官第一时间主动前往该医药公司,为企业“对症下药”提供法律政策解读、风险排查等法治服务。医药公司负责人对我院主动提供法治服务表示感谢,但也提出了自身的担忧:


他们已经准备了企业合规整改计划,但企业经营地和办案检察机关相距800多公里,监管考察相关工作对于异地监管人和该公司来说,都不方便,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合规监管考察程序也迟迟无法启动,这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块“心病”。 


《方圆》:西塞山区检察院是如何解决这些困难的?


徐定伟:我们认为,医药公司积极弥补了全部损失,符合适用企业合规程序。黄石作为全国第二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经过前期探索,具备办理合规案件的各项条件和工作经验;而委托本地监管,也是从更有利于推进合规改革和监督企业合规整改的这方面考虑的。


为此,我院主动与临沭县检察院沟通衔接,表示我们可以受委托帮助办案机关开展监管考察。经两地检察机关分别向上级院汇报后,在今年6月,临沭县检察院向我院发出了《异地委托合规考察委托书》,委托我院对该医药公司开展合规考察工作。


目前,经黄石市检察院批准,我院已通过相关程序选定了第三方监管人,正式启动了企业合规监管考察程序。


7月初,公司负责人接到企业合规监管考察程序正式启动告知后,对我们十分感激,同时郑重表示,一定按照合规整改计划书全面整改,在监管人和检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动真格去病灶,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基础,也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

 

《方圆》: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了“湖北一民营企业涉经营犯罪,检察机关办案中促其合规整改”,能否介绍一下合规整改过程吗?


徐定伟:2021年,黄石市西塞山区一家医药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立案,根据我们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办理涉企犯罪案件联络配合机制,了解到该情况后,向公安机关发出《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另一方面主动到企业实地走访调查。


经过初步评估,我们认为该医药公司符合适用企业合规制度的条件,于是层报湖北省检察院后决定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监管考察。涉案企业提交合规申请后,从监管委员会提供的第三方监管人名录库中选择一名律师、一名会计师、一名税务师作为第三方监管人,负责该企业的合规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工作。在监管考察期间,我们和第三方监管人对企业制定的合规整改计划提出修改完善意见4次。


通过6个月的监管考察,在第三方监管人的指导和监督下,涉案企业按照合规整改计划全部整改到位,并经过检查验收。同时,考虑到涉案企业有自首、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的情节,我们经过公开听证、检委会讨论等环节,最终对该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刑事的部分解决了,企业负责人担心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高额的行政处罚,或者对纳税征信降级,向我们表达担忧和顾虑。为此,在企业全额补缴税款之后,我们主动上门与税务部门对接,提出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的建议;同时鉴于合规整改已到位,建议对公司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方圆》:该案的办理取得了怎么样的效果?


徐定伟:该案办理不仅没有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而且经过合规整改,企业生产管理更加有序,2021年企业的营业收入创了新高,上缴税收均是同步增长。


案件办结后,企业感受到了黄石安商暖商的法治环境,不仅在当地追加投资了近亿元,购买了一块将近30亩的土地用作药品研发和物流基地,准备就此扎根发展。


今年4月,该企业还主动聘请了北京一家律所帮助启动全面合规工作。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黄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瞿义强表示,企业依法发展意识的觉醒更显可贵。


随着企业合规办案效果的显现,辖区不少企业主动向我们了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内容,希望我们也能给他们宣讲合规知识。这代表企业法治意识的增强,有了主动合规的意愿。


为此,我们专门组织辖区内30余家企业,举办刑事合规专题宣讲会,推动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同时对已办案件定期进行回访,督促涉案企业深度合规,持续依法合规经营。回访时,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这么真心真意地帮助我们,我们再不把企业合规做好,真的是说不过去了。”


《方圆》:通过办理此案,你有什么感受?


徐定伟: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我们提前介入监管考察,前移监管考察期限,不仅给企业管理者减轻了心理负担,也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国家司法政策的“温度”和对民营企业的厚爱,从而更好地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只有企业合规经营,才能继续给国家社会作贡献。疫情防控期间,这家药企还主动捐献了几百万元善款。


如果没有好的营商环境,企业随时可能拎包走人。现在该企业的办公楼和研发楼两栋楼都已经封顶,带动了周边发展。企业很满意,党委和政府也很满意。


总的来说,这起案件的办理真正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全省、全市的大会上都获得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之所以能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我认为主要也是因为办案效果很好,获得了很正向的反馈。


《方圆》:对于做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你有什么经验和心得可以分享?


徐定伟: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我们要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要更新司法理念,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思想认识;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办理涉企案件要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家企业”。二是要构建检企沟通渠道,聚焦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主动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畅通企业反馈司法需求渠道,主动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营造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环境。三是要依法规范办案,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