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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聚焦小案背后的暖心 “微镜头”

【字号:    】        时间:2022-03-09      

  本网讯(通讯员 许泽 华姣“谢谢检察官,要不是你们耐心做工作,我和邻居的矛盾只怕是会越积越深,远亲不如近邻,现在我们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65岁的被害人甘某某紧紧握着铁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手由衷感谢道。这到底是一起怎样的刑事案件呢?原来—- 

  2022年1月26日,甘某某与邻居刘某某因公共楼梯间搭建铁闸门引发矛盾,随即双方发生争执,继而演变为互相殴打。后经司法鉴定,甘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本案经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说:“阅完卷的那一刻,我内心感到很沉重。如果简单按照司法程序来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只会加剧邻里矛盾,断送他们两家之间多年的邻里情。” 

  经过全面细致审查案件证据,承办检察官没有因为案小而机械司法、一诉了之,而是向该院刑检部门领导作详细汇报。 

  为加深对案件背后的了解,检察官一行实地走访了案发地,认真听取了被害人诉求, “如何将办案效果最大化,让双方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成为他们脑海挥之不去思考的问题。对此,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专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一方面针对发现辖区内普遍存在的乱搭乱建现象,作为公益诉讼线索向本院第二检察部移送,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检察引导作用,主动邀请公安办案民警、社区同志,于同年3月3日,对双方再次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用“情义”解“恨意”,用“法理”化“怨情”,最终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近年来,铁山区检察院秉持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件“小案”的办案理念,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落实在捕、诉环节中,不仅彰显了刑法应有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还传递着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公心,更装着“为民办好案”的司法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