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市检察系统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的指导;负责全市检察系统的检察技术装备、交通通讯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两房”等基本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基本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各类经费的申请、核算、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对市院有关部门财务往来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负责对下级院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负责市院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办公用品、用具管理工作;负责市院机关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工作区、生活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对外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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