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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办公室

【字号:    】        时间:2014-12-30      

  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以市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完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察工作的法制建设及检察事业发展目标的调研、规划;承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编辑检察刊物。 

办公电话:0714-630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