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市各基层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3.领导全市各基层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负责应由市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应由市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市各基层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负责应由市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市各基层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8.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9.负责其他应当由市院承办的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共有19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具体为:办公室、政治部干部部、政治部综合教育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司法警察支队、新闻办公室、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开发区检察处。
第二部分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92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3.4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4.57%;上年结余(转)21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43%。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926.47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861.6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2.88%;项目支出1064.78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27.1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754.4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5.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38%。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3926.4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08.06万元,增加5.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和改造专项经费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754.47万元,同比增加224.52万元,增加5.98%;增加原因是2021年我院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和改造专项经费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同比减少16.46万元,下降9.57%。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71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9.57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3.90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26.4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75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926.4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861.6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426.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5.16万元;项目支出1064.7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75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6万元,下降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435.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0.36万元,下降6.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
办公费52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62万元、邮电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36.90万元、福利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80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4.59%,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下降42.62%,下降的主要原因: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策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所变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180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4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46.85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4.78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通过第三方评价后报省人民检察院相关处室。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黄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