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 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 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 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2.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 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 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 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 查。
3.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办理市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4.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及申诉案件。
5.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 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6.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 家司法救助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有19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第 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司法警察支队)、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 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新闻办公室、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政 治部干部部、政治部综合教育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派出机构:开发区检 察处。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4675.27万元,比上年增加231.19万元,增加 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含60%法检绩效奖127万元及正式干 警工资调整12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6.46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 的非税收入拨款1.8万元),比上年增加408.97万元,增加11.27%;其他收入638.8万元 (含上年非财政拨款结转18.8万元), 比上年减少177.7万元,减少21.77%。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4675.27万元,比上年增加231.19万元,增加 5.2%。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842.57万元,比上年增加154.49万元,增加4.19%;社会 保障和就业支出628.7万元,比上年增加52.7万元,增加9.15%;住房保障支出204万 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加13.33%。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3431.62万元,比上年增加398.02万元,增加13.12%,主 要原因是:①本年基本支出预算含60%法检绩效奖127万元;②正式干警工资调整120.62 万元;③上年度转入、新进在职干警4人及2025年度职务职级、社保基数调整,预计工资 奖金津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46万元。
(2)2025年项目支出1243.65万元,比上年减少166.84万元,减少11.83%,主 要原因是:①根据与物业管理公司最新合同约定,2025年支付4至9月物业管理费,10 至12月下一年度支付,导致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经费减少61.52万元;②本年度减少设备购 置支出预算121.03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 年机关运行经费440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4.4万元,增加1.01%。主要原因 是:2024年省编办为我院核增政法专项编制1名,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4.4万元。其中: 办公费7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5.4万元、电费75.96万元、邮电费15万元、福利 费47.6万元、工会经费38.08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6万 元、其他交通费用7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5.7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各业务部门接待 频次及人数较上年持平,费用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5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不足,未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6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各业务部门使用公务车辆外出频次持平,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变 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 年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19.9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04.8 万元,减少32.78%,主要原因是:①本年度各部门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购置 152.95 万元;②根据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2025年下半年物业管理费 61.52 万元于2026年年初支付。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55.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 设备购置212.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3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 采购预算164.39万元,主要用于:院办公楼物业管理费61.52万元、干警食堂外包劳务费 68.86 万元、公务车辆燃油费22万元、各业务部门印刷费12万元。
2025 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419.92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94.73万 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占有房屋面积20038.86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227.95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3528.99平方米,其他 281.92 平方米。公务用车1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 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 备数量为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检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承担侦查监督、公益诉讼等任 务,每年完成省院交办、指定异地办案、指导办案等案件上百件。大要案、窝案、串案多, 犯罪手段趋向隐蔽、智能化,涉案范围扩大,有的甚至涉及到全国各地,考虑到查案难度增 大,成本增大,因此需要装备、办案经费做保障。2025年预算安排467.67万元,资金来 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万元、单位资金472.98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建立辖区内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 调高调的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办案工作向纵深发展。
数量指标: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500件。
质量指标:检察建议采纳率≥80%。
时效指标: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控告申诉工作社会满意度≥95%。
服务对象满意度:援助对象的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我院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根据《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同意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及处置计划的 函》相关批复,2025年我院拟购置公务用车2辆,合计45.5万元,使用其他收入资金编 制,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 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 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 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 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 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 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